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沈素芬 通讯员张雪燕 张永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消费品质量提升的总体部署,继本月初对本省12家童车生产企业行政约谈后,4月11日至12日,湖北省质监局又对抽查中存在产品缺陷和质量安全隐患的省外15家童车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产品涉及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北、河南、安徽等8省市。
这次市场抽查采取省内商场超市、专卖店、电商平台以及批发市场等渠道对部分省外童车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此次抽查共涉及15家企业24个批次的产品。结果显示,不合格童车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穗花玩具有限公司、浙江平湖市佳立儿童车厂、安徽省舒城县福来童车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曼哈尼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福贝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和河北天顺儿童玩具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上述不合格童车产品主要问题为警示标语缺失、危险夹缝、用于包装或学步车上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符合要求等三个方面”。会造成什么伤害?“对于婴儿学步车,出现危险夹缝,有致儿童手指被夹住而受伤的危险;警示标语缺失,不易引起监护人的注意,造成监护不当而导致不可预见的伤害;而用于包装或学步车上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厚度太薄,会造成薄膜遮住口鼻导致婴儿窒息的危险。”省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说。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督促问题企业搞好整改,加强不合格童车产品召回监管,狠抓童车产业质量调查和风险监测,做好童车产品执法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 编辑:陈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