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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湖北314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查

发布时间:2017-06-24 08:09:16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不牵“牛鼻子”,就得“挨板子”。记者昨从省纪委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14个,处理14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0人,实施经济责任问责3232人。

省委和省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态度坚决,推动“两个责任”在全省逐步落地生根。特别是去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省委、省纪委牢牢抓住追责问责这个“牛鼻子”,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杀手锏”,配套完善问责制度,突出问责重点,敢于动真动硬,在全省范围内真正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新常态。不牵“牛鼻子”,就得“挨板子”,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

各级党委、纪委强化“一案双查”,坚持“严”字当头,问成效之责,问终身之责。荆州市委原常委万卫东,在此前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期间,由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该系统内34名干部因动物疫苗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去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武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其分管的省定额总站发生违规收费、发放奖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今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省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要求,突出问责重点,推动责任落实,把“一把手”作为追责问责的重中之重,防止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2016年以来,全省处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538人,其中314人是党政“一把手”。恩施州文体局局长刘跃,自身不存在违纪问题,但单位滥发津补贴、乱收费问题频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文体局局长职务。此案中,恩施市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4名干部属于单位部门“一把手”,释放出责权对等、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我省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重,坚决问责。2016年以来,全省共问责52名纪检监察干部,党政纪处分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