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吴文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如何发力?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更大力度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做加法”,在加快补齐短板上发力。《意见》提出,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专项资金、政府债券等资金,推进“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
围绕“做减法”,在落实“三去”任务上发力。《意见》提出,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脱困发展,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同时严格执行财政、环保等制度,倒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市州县“因城施策”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消化存量商品房。
围绕“做乘法”,在推进财政改革上发力。《意见》提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市州县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开展大灾保险试点。
围绕“做除法”,在降低企业成本上发力。《意见》提出,全面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降费扩围等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将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在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意见》明确,综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涉农项目。
《意见》还强调为科研经费“松绑”,扩大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财务自主管理权限,激发科研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