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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弄虚作假将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7-12-05 19:38:33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璐)民以食为天,“菜篮子”的分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品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我省将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把考核结果作为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考核对象为除武汉市外的其他12个市州。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武汉市由农业部牵头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等方面。考核为每两年开展1次,2017年—2018年为首次考核期。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工作将采取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步骤,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州,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州,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市州,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