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程永)1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领立法调研组赴湖北广播电视台,就《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王建鸣指出,广播电视既是传播党和国家声音的主渠道,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条例的制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广播电视主流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地位,确保党中央的声音能传达到最基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立法前瞻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对广播电视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做好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