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云南人笑时,贵州人的确哭了,特别是安顺屯堡人,“安顺地戏”的创造者们哭了,他们甚至责骂出演《千里走单骑》的詹家屯地戏队演员詹学彦、曾玉华“卖祖宗”。
这的确是让获邀进《千里走单骑》剧组的詹家屯地戏队演员们始料不及。他们表演的安顺地戏《千里走单骑》、《战潼关》变成了云南面具戏。是他们无知,仰或是艺术作品的虚构性特质,让原本一出充满父爱光芒的影片走向了尴尬的局面。影片在高仓健饰演的父亲高田“千里走单骑”式的中国之旅中,许多细节反映了中国的现状,中国人的真实文化心理,却假借“安顺地戏”为云南面具戏(虚构),牵引着这位日本人踏上寻求父子之爱的旅程。追求深刻的艺术感染力,却置民俗民间文化的真实性于不顾。这一艺术行为让人有些费解。
于是,事隔5年,捍卫民俗文化的普通百姓向艺术家宣战。这乍看似炒作嫌疑的举动,经过各界中立方的专家学者们论证后,觉得大有必要,在国际国内相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今天,人人觉醒的步伐在加快。这给快餐时代的艺术品创作者以警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资源的当今,对其进行利用,权属、权益、权利的纷争,正在以其独特的方式呈现,成为一种新的极为复杂的且不易实现合理解决的纠纷形态,这是很正常的。当下出现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当影视作品不再是一种单凭借想象力支撑,更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其核心内容时,文化持有人,以及他们的代言人(如本案中的安顺市文化局),无论是否提出文化权益保护的诉求,其文化权益都应当受到尊重,至少不能因为利用者的无知,而遭到张冠李戴的恶搞。众所周知,无知也好,失误也罢,皆不能成为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正当理由,更不是拒不赔礼的理由。
虽然我国目前尚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方面的完备体系,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起中国文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权第一案,与其说是一起案件,不如说是一起纠纷,原告方安顺文体局只要求导演张艺谋、制片人张伟平、发行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法制日报》、《中国日报》(英文版)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就影片《千里走单骑》侵犯“安顺地戏”署名权消除影响;同时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停止发行影片《千里走单骑》,并没有提出赔偿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很多法律疑点、难点、盲点将有望通过本案的审理得到解决。
从关注人类文明进步的大同,来看待今日的“非遗”第一案,我们认为不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应在尊重人类文明,尊重文化主人权益的基础上共同进步,共同发展。让《千里走单骑》更加隽永吧!
作者: 周静 编辑: 李蓓 来源:金黔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