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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武汉两会]武汉市人大代表建议:扩大农村产权交易
发布时间:2014-01-07 15:02:33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 (记者 董育雄、瞿祥涛、周三春、鲁腾)1月7日,记者从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获悉,为破解“三农”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利益,尹寿山等180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扩大农村产权交易”的建议。

  该建议认为,武汉市担负国家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行先试任务,重点在农村产权交易、农村产权融资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出了农村产权“交易-鉴证-抵押”的“武汉模式”。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总额及单笔金额、服务链条延伸度位居全国第一。但农村产权交易作为新生事物,在探索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逐步破解:一是农交所进场交易的综合性未能充分体现。农村产权涉及面广,管理分属不同部门,现在将过去分属国土、房产、农业、林业、水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涉农产权进行了整合,搭建了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但时至今日,农业部门管理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进场交易量始终占全部交易额的87%左右,其余交易品种因为种种原因,进场交易比重不大,农交所“综合”产权交易得不到充分体现。二是土地确权工作内容还要进一步完善。权属清晰是产权交易的前提,但目前多数农村产权确权困难,进展缓慢,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确了权,发了证,但仍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没有在空间上明确位置及登记不到位等问题,“四荒地”使用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尚未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确权工作仍未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后,经营主体发生变更,但没有相应的权证,抵押融资存在障碍,受让人权益无法保障。

  据此,尹寿山等代表建议: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3〕3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武汉农交所在全省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更好的完成我市农村产权交易改革和试验工作。

  延伸武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功能。支持以武汉农交所为龙头打造农村集体资金采购和资产处置平台、农业及涉农项目招投标平台、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平台,使之成为华中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中心、交易中心、融资中心、结算中心。

  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综合型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统一整合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资源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处置、流转、出租、交易、采购、抵押,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集体资金采购等。

  加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全国其它几家副省级以上城市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在规模和定位上都远远赶超我市,如北京农交所注册资本5500万元、昆明农交所2050万元、天津、成都、杭州等地的农交所为1000万元,而武汉农交所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为了保持武汉农交所的领先地位,建议增加农交所注册资本,将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配套项目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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