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4年3月31日8时30分在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旷晓燕、刘光辉、刘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经营、赌博罪、窝藏罪一案。
(作者: 编辑: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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