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本报报道组
刘汉刘维涉黑案分庭审理的7个案件中,有4案被告人因窝藏、包庇被警方通缉的要犯,被检方指控涉嫌窝藏罪。
包庇窝藏,沆瀣一气,是刘汉刘维涉黑集团的重要行为特征之一。
据检方指控,1998年8月13日,被告人唐先兵、仇德峰在四川省绵阳市凯旋酒廊将熊伟杀害。被告人肖永红得知此情况后,当即向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汇报,安排唐先兵、仇德峰到广汉躲藏。躲藏期间,肖永红向两人提供了数千元生活费。
检方提供了唐先兵到案后向警方的供述:“杀害熊伟后躲藏时,肖永红告诉我,熊伟是公司的大麻烦,杀了熊伟是给公司‘除掉了一个祸害’。肖永红的话坚定了我的信心,为了在公司立足,得到重用,我开始更加积极地表现。”
唐先兵如何“积极表现”的呢?检方指控,在此之后,唐先兵先后又参与到两起命案中。1999年2月13日,孙华君、缪军、唐先兵等人在绵阳市凯旋酒廊将王永成杀害;2002年5月30日,唐先兵、桓立柱、仇德峰、王雷等人在成都市“卡卡都”俱乐部将尚东泉刺伤致死。
检方指控,王永成被枪杀后,刘汉得知公安机关在对孙华君、缪军等人进行抓捕,当即安排孙华君等人到深圳市佳宁娜广场小区躲藏。在孙华君等人外逃藏匿期间,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请示刘汉,先后从公司资产中给予孙华君人民币30余万元、凯迪拉克轿车一辆、奥迪A8轿车一辆;给予缪军人民币60余万元。尚东泉死后,被告人刘小平在明知此事的情况下,安排其司机开车将王雷送往广汉市刘维处躲藏,后刘维又将王雷送往他处藏匿并提供生活费。在唐先兵、刘岗、缪军等人逃亡期间,汉龙公司一直为他们发放工资。唐先兵供述,几起命案后,公司一直给他发工资。缪军供认:“‘大叫花’(即王永成)死后,公司一直给我发工资,包括在南充监狱服刑的陈某,也一直都有工资。”
另据检方指控,2002年10月,陈某(已另案处理)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公安部通缉。刘汉在明知陈某系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指使范某某将其藏匿在深圳市佳宁娜广场小区。2003年春节期间,刘汉又指使范荣雄(另案处理)为陈某在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8号颐园别墅租房藏匿,并由刘汉承担房租及开支,致使陈某在该处藏匿居住至2005年。
检方还指控,2009年3月16日,刘维因指使他人枪杀陈富伟等人被公安机关通缉。刘汉在明知刘维被通缉的情况下,在刘维藏匿期间两次前往看望并提供烟、茶叶等生活用品。2011年,刘维向刘汉透露自己需要钱用,刘汉得知后,拿出50万元通过他人转交给刘维。当刘汉的大哥刘坤(另案处理)因窝藏刘维也被公安机关追捕而躲藏时,刘汉指使桓立柱给刘坤汇款200万元。
由于被告人窝藏,加上涉黑“保护伞”包庇、纵容甚至通风报信,使公安机关迟迟未能抓获刘维等犯罪嫌疑人。此前,上述系列案件中,只有被告人仇德峰曾被轻判四年,其他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又由于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刘汉刘维涉黑集团更加肆意妄为,血腥打杀。广汉、绵阳等地,无人敢与该涉黑集团作对,一些受害人避走他乡,数年都不敢回家。
(作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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