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鲁腾、孙永军、周三春、徐芳)“金融行为的监管必须有法可依。”3月9日举行的湖北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建议尽快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邓智毅表示,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国内金融产品创新日益丰富,但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不够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薄弱环节。
邓智毅介绍,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只提出了保护存款者的利益,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银行针对消费者开展的金融业务不再局限于存贷款,还有金融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这些并没有列入法律保护范畴,“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
邓智毅表示,中国成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但因为没有相关上位法支持,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执法困境,因此必须靠有力的法律制度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