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筑牢平安湖北基石。
坚持以新思想引领社会治理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切实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管政法,深入贯彻《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决定》,积极开展政治轮训、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巡查,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以人民为中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社会治理全过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新期待,健全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安全大整治、治安大整顿、开门大接访、执法大督查,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更加注重法治引领、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社会治理模式,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坚持以新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实现社会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转变。要推进系统治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做到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要推进依法治理。完善“大法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法治绩效考核,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惠民工程,广泛组织“律师进村(社区)”,夯实依法治理的根基。要推进综合治理。找准平安创建活动载体,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的优势,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联系点制,深入实施“一感两度两率”第三方测评,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推动社会治理从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转变。要推进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既为群众“办好事”,也让群众“好办事”,从源头化解矛盾问题;总结推广“红色引擎工程”等经验做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以新举措构建社会治理格局。围绕“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目标”,推进资源整合、系统构建、整体联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要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落实矛盾纠纷四级联排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实施“雪亮工程”和政法信息化工程,全面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活动以及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区、校园等心理咨询工作室、社会工作室建设,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城乡社区的服务管理功能,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