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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代表建议将自闭症儿童康复经费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17-03-05 08:27:39来源:楚天都市报进入电子报

    楚天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向清顺 郭文杰

“一尺三寸婴,十又八载功。”孩子承载着家庭希望,代表着祖国的未来。作为一个老生常谈又常谈常新的话题,儿童权益保护凝聚着公众的目光,牵动着无数人的神经。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聚焦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呼吁国家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张琼:自闭症儿童权益保障欠缺

全国人大代表张琼说,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精神残疾中最严重的一种。患自闭症的儿童又被称为“星星的孩子”。目前病因不明,无药可医,唯有引导式教育及康复训练可帮其改善和提高相关能力。近些年,自闭症的发病率呈快速增长趋势,自闭症患者及家庭承受极大的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生存状态十分严峻,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张琼表示,我国对自闭症的认识起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比国外晚半个世纪,各项保障和服务还比较落后。目前,自闭症康复教育机构以社会创办的民办机构为主,主要针对学前儿童,费用由患者家庭承担。长期以来,自闭症儿童作为残障儿童中的特殊群体,在教育、康复和残疾人福利方面,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自闭症儿童权益保障的欠缺,特别是在治疗经费方面。

她建议,将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所需的康复经费纳入到医保的范畴,使这些孩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在全国尚未出台政策前,可在一些省份先行试点;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场地和资金扶持。呼吁政府对于现有在民办教育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学龄期自闭症儿童少年,享受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同等政策,比如三免三补,办理低保等;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助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让他们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也让那些因贫、因残失学的自闭症孩子能够进入机构接受教育训练,进而实现自闭症儿童少年的全纳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谭之平、李莉: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惩处力度

“以前我就非常憎恨人贩子,现在我当了母亲,更加痛恨拐卖儿童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书记谭之平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在谈到保护儿童权益问题时,她认为首先是要严惩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用重刑震慑人贩子。

谭之平说,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人贩子的处罚还不够重,刑法中规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她认为,不应以拐卖的人数作为量刑的依据。拐卖本身就是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只要拐卖了孩子,就应该重罚。“现在为什么酒驾的比过去少了很多,基本没人敢酒驾了,就是因为处罚力度加大了,因此加大对拐卖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一定程度上能遏止此类犯罪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李莉也注意到这一问题。

李莉说,一旦孩子被拐走,孩子的父母会陷入长期极大的痛苦中,有的父母甚至会穷极一生去寻找孩子,因此,拐卖妇女儿童的影响十分恶劣。李莉也支持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震慑人贩子。

全国人大代表王红玲:减轻孩子学前负担

谈到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曾兼任湖北省妇联副主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湖北省委主委王红玲也深有感触。

王红玲说,尽管儿童保护理念早就扎根大多数人心中,却仍有不和谐的音符搅扰着儿童成长。

沉重的学习负担,也是对孩子权益的一种侵害。“现在小孩子压力太大,从一出生开始,就背负着巨大的压力。”王红玲说,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孩子在进小学前,家长们就要早早将孩子送进各种培优班特别是文化学习培训班,让孩子过早背上沉重负担,长远来看,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城市,县城、乡镇也已十分普遍。

王红玲呼吁,尽快立法规范学前教育,发挥民间慈善机构、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激发家庭、社会、政府的同频共振,培植护佑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从根本上减轻孩子的学前负担,还儿童轻松快乐的童年时光,让其阳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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