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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严格准入三类项目“一律不批”
发布时间:2017-01-22 08:39:07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图为:环保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昨日,本报记者李婷在新闻发布会向周水华提问。(全媒体记者 张朋 摄)

图为:昨日,周水华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全媒体记者 张朋 摄)

湖北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理略)环保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昨日,在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回答了记者提问。

周水华介绍,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首先要坚持保护生态优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环保部门将贯彻《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对占全省国土面积33.4%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分类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对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列入生态保护红线二类管控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一律不批;对新增长江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我省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未来,还将继续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实施长江中游、汉江中下游、清江、丹江口水库、三峡库区、漳河水库等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分区管控,不达标水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周水华说。

环保部门还将坚决关闭和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实施搬迁入园,禁止审批没有环境容量和总量的建设项目,对超过1公里不足15公里的重化工及造纸行业建设项目环评一律暂停审批;加强沿江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对13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聚集区)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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