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论断。这是新时代加强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论断是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十九大报告中予以确认的。这次把它明确载入新修宪法,必将对新时代加强党的领导产生重大意义。
第一,进一步巩固了党的领导对新时代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相一致的保障性。 党的领导在治理国家中最直接的体现是把党的意志升华为国家意志。要完成这一升华,必须保证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相一致。首先,党的执政地位是保证党的领导的基本政治前提。党的执政地位是党在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并巩固的,是党的意志能够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政治保证。其次,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党的性质要求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私利,完全以人民为中心来考虑问题。最后,宪法修订的一整套程序构成了党和人民意志一致的制度保障。以前历次修订宪法,均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先由党中央全会审议和通过,形成《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草案)》,再依法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的。这一制度已得到了人民的高度认可,从而构成了具有法律地位的制度性保障。因此遵从这一制度执行的本次修宪,有力确保了新时代党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
第二,进一步增强了党的领导对新时代党的执政能力提升与改革创新客观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主动性。 执政能力是评价执政党执政好坏的核心标准。这次修宪体现了党邀请人民对自己执政进行检验和评价的主动性要求。党在执政中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动发现问题,二是主动解决问题。其一,在主动发现问题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清醒认识到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发展,剩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数成了“难啃的骨头”,执政的考验和风险也进一步加大。其二,主动发现问题后,就要主动解决问题。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主动解决问题就是要积极主动探索、大胆改革、不断创新以提升执政能力。这次修宪从两个方面深刻体现了党在解决问题上的主动性。一方面,党中央把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已经或正在实施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国家最高民意代表机关表决而载入宪法,这表明党在解决国家发展问题时对人民是敢于主动负责的。另一方面,党中央又把自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创制新设计新办法,通过最高民意代表机关表决而载入宪法。这表明党自觉保持着勇于为人民美好生活而不断开拓创新的主动精神。一句话,党的领导促使党在发现和解决问题时能够自觉发挥主动性,提升执政能力以适应改革创新的实践要求;反过来,适应了改革创新实践要求而提升起来的执政能力又会对加强党的领导起到促进作用。
第三,进一步加强了党的领导对新时代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协调性。 管党治党和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全面领导必须特别注重的对内和对外两方面修养。这里的对内修养,是指党的自身管治方略。对外修养,是指党的国家治理方略。党的十九大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党建方针,同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本次修宪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对依法治国在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中基本方略地位的进一步保证。把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在实践中紧密结合起来是新时代的紧迫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说,管党治党中目前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弱化了党的领导,不利于新时代的发展。因此,要保证党能够进行领导,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是党必须拥有健康的肌体;要保证党能够长期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永远在路上。当然,如果光把党自身管治好了,对国家治理失去了依法治国这个统一遵循,党在现代社会中的全面领导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在党的领导中实现管党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党的全面领导就会更加有力有方。总之,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对党的领导的作用,就像鸟的两翼对鸟的飞行一样重要;党的领导对管党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协调作用就像是鸟对两翼所发出的指挥调度作用那样。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贯穿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胜利前进!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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