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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司法为民“公平秤”———全省法院五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8-01-23 12:13:13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杨康通讯员程勇梁学东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

  提升群众获得感

  去年11月4日至17日,松滋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历时14天的“破冰”执行行动。60名法院干警兵分3路,各行动小组共执行到位3096.67万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4人(涉70件案件)。严厉打击了部分老赖的嚣张气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松滋法院此次专项行动,是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3月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省三级法院主动跟进、谋定快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系列专项行动,共公布失信名单26.7万人次,对1.2万名“老赖”予以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高压态势,执结了一批积案难案,6.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省高院立案一庭负责人介绍,2015年5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坚决纠正拖延、推诿立案等做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以上。

  此外,全省法院还开展“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新建、改建诉讼服务大厅6万多平方米,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不断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法官工作室、便民联络站和巡回办案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为顺应群众对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全省法院全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健全小额速裁、文书简化等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解决纠纷,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0.4%。

  深化司法改革

  向公正高效权威迈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5年8月13日上午9时,我省12个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首次计入员额的670名法官身着庄严法袍,面向国旗挺立,右手握拳过肩,作出庄严承诺。

  参加入额宣誓的这批法官,都是通过自愿报名、全省统一考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考核、省法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并经省高院研究决定的首批计入员额的法官。

  省高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啃下司改这块“硬骨头”,全省法院坚持试点先行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遴选入额法官5024名,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85%以上的人员力量配置到办案一线。

  此外,全省法院还构建了司法责任制度体系,制定司法权力清单、法官办案责任、审判业绩评价等配套文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方式,推动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2016年以来,院长、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65.95%,法官自主签发裁判文书比例为64.6%,审委会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14.7%,“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格局初步形成。

  2016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武汉法院开始试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探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审结相关案件14173件,无一发回重审和信访投诉,81.6%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办案周期大幅缩短。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并在武汉市中院及武昌区、江汉区法院及黄石市中院开展试点。通过这一改革,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的侦查主导案件的办案模式,转变为“以审判为中心”。通过制定举证规则,试行排除非法证据,建立证人视频隐蔽作证和远程视频作证系统,规范侦查监督,以及保障律师权利等,我省参与试点地方积极探索,部分经验已经上升为省级制度成果。

  坚持从严治院

  打造司法铁军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从严管理监督、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加大督导力度,精准发力,继续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省高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正清介绍,全省法院以省委巡视为契机,自觉接受“政治体检”,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狠抓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制度,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创建“红旗党支部”、评选“身边好党员”等活动,提升基层堡垒的战斗力,省法院被评为“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为加强司法能力和基层建设,全省法院围绕建设专业化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法官轮训、庭审观摩和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举办业务培训班94期,培训干警32983人次。发挥法院文化对职业道德的引领作用,通过法官大讲堂、“书香机关”、宪法宣誓等形式,提升职业使命感,增强队伍凝聚力。坚持向基层倾斜,制定实施《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创建“示范人民法庭”205个,新建、改建审判庭和人民法庭159个。

  随着司改纵深推进,全省法院突出法官员额制度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重点,统筹推进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17年,根据各地法院法官员额空缺情况、审判工作需要等因素,全省法院启动新一轮225名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省级统筹、动态调控”,确保员额首先满足基层一线办案需要、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地区倾斜。

  为充实司法力量,全省法院统一组织了首次法官助理招录工作,纳入湖北省公务员招录中一并进行,共录用226名法官助理。2017年申报144个职位、513名法官助理招录计划,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共有132个职位,共招录390名法官助理。

  省高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全省法院将继续准确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链接】

  五年来,全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85435件,办结2615124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54%和51.9%。

  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738383件,办结668072件,分别上升19.9%和24.9%。

  整体办案质量效率持续向好,先后有24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海事海商、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多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

  全省法院以信息化助推为民司法,运用自助查询机、手机客户端、律师服务平台等载体,开通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联系法官等网上服务功能,努力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以信息化助推阳光司法,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司法信息248万件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55万份,直播庭审14948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