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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重交通违法将与个人信贷挂钩

发布时间:2018-08-20 12:40:25来源:湖北日报

我省出台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计划

严重交通违法将与个人信贷等挂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城市交通拥堵指数、交通满意度、公交分担率和交通守法率等四大指标,提出制定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

严查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行为

精细科学的交通组织,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

《计划》提出,科学编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坚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编制,坚持交通系统与用地开发、基础设施与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实现城市和交通系统协调发展。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配套做好城市路网、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系统、停车场、交通安全管理等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规划。

“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该负责人说,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只有开展联合执法,才能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交通乱象整治。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乱停车、乱变道、乱调头、闯红灯、闯禁行以及违法停车、非法占道等乱象,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城市公交车通行秩序。

鼓励单位、个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交通拥堵的治本之策。

《计划》提出,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优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置,通过建设综合型立交、人行过街设施、高架式道路、下穿式通道和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同时,探索示范路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不断提高人行过街设施的舒适性。

同时,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鼓励单位、个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以及差异化停车收费等措施,盘活泊位存量,共享停车资源。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计划提出了“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的目标,完善路网结构。这需要进一步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建设改造力度,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路网密度。

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

绿色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交通的发展方向。

《计划》提出,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其中武汉达到40%以上,襄阳、宜昌达到30%以上,其它城市达到20%以上。

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加强与交通枢纽、停车场的衔接,大力推行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

制定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换乘联票优惠。开展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完善公交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提高公交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推广定制客运、社区公交等多元化运输服务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

推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向城市商业街区、建筑综合体、广场、大型居住社区和绿地系统延伸,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系统化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征信体系

交通文明,是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也是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治理能力的外在反映。

《计划》提出,将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

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