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岳树梅
最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决议呼吁各国共同努力,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又一次出现在国际组织的文件中,体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一股逆流,全球治理面临新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各国只有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才能共创人类社会美好未来。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外交树立起来的一面旗帜。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契合世界各国对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期盼,体现了中国将自身发展与世界发展相统一的全球视野、广阔胸怀和大国担当。当前,为了实现人类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愿望,在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中应不断努力,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逐步变为现实。
立足现有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像二十国集团、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都是全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许多国际组织的创始国和重要成员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用好现有国际组织,使其发挥更大建设性作用。在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中国提出建设创新、开放、联动、包容型世界经济的倡议,致力于让增长和发展惠及所有国家和人民。2017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汉堡峰会把“塑造联动世界”作为主题,习近平主席又提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使世界经济增长更加包容等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国主张。利用国际组织这一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影响越来越大,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和响应。
推进全球治理创新。现有全球治理体系很大程度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产物,一些理念和规则与当代人类进步事业发展的需要已经不相适应。但在一些既得利益国家和国家集团的阻碍下,深入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仍存在不小难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推进全球治理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新的国际多边合作和治理框架中推动国际体系发展与完善,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比如,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新的国际合作机制转化为实际行动,扩大了各国利益交汇点,有力推动着世界共同发展。
完善相关国际规则。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需要依据一定的国际规则,不同国家会根据不同理念来构建不同的国际规则。当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仍然秉持过时的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为维护自身狭隘的利益而强行推行一些国际规则。我国应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出发,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推动形成有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规则体系。这一国际规则体系将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文化、能源、环境、卫生、安全、反恐等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不仅包含成文的国际规则,还包含不成文的国际习惯;不仅包含全球性制度,还包含区域性制度。
(作者:吴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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