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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招 用电大户可向发电企业直购

发布时间:2014-07-02 07:04:03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通讯员易新文)“几年前曾与鄂东电厂、阳逻电厂商谈过直购电,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改革停步,谈而无果。”昨日,研读完《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后,大冶有色生产部负责人表示,“这个《办法》就是改革的尚方宝剑,电价成本降低将带来巨大改革红利。”

  《办法》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省物价局四部门联合出台。“接通了电力供需双方之间的市场‘输电线’,为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打开了突破口。”省经信委负责人说,我省正抓紧有关准备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实施直接交易。

  所谓直接交易,是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省级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自主协商电量、电价的市场行为。早在2003年,我省根据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启动了大用户直购电改革,但因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改革未能深入推进。

  如今,《办法》为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迈出实质性步伐。《办法》规定,直接交易价格,由大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不受第三方干预。电网输配电价即“过网费”,按国家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省经信委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组织供需双方集中时间和地点进行双边交易;双边交易未超过年度控制总量的电量,可实行撮合竞价交易。试点初期,直接交易总量控制在大工业用电量的10%以内。

  武汉一家大型火电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电力供大于求背景下,直接交易会降低出厂电价,在用户存量用电方面无利可图。但着眼于用电增量,直接交易将带来长远收益。

  省经信委负责人表示,直接交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逐步开放电力用户的用电选择权,激发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电力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