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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理财”不可轻信宣传单 维权要以说明书为准

发布时间:2014-07-14 21:11:22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潘倩)在某股份制银行社区银行,一款起点为5万元,半年期收益率5.0%的“保本保息”理财收益吸引了记者的目光,工作人员指着传单说:会在合同中保证收益。事实究竟如何?

  合同保的是哪个收益?

  当记者表示想看下详细的理财名称时,工作人员翻到宣传单页的另一面,指着一款184天的组合型收益理财,称是该款产品保本保收益5%。记者发现,宣传单页上的5%实际上是组合所得,由3.08%的保底收益和1.92%的超额收益组成。

  据柜员介绍,该款产品和国际金价挂钩,当金价涨时,组合中的超额收益上浮,当金价下跌至80元时,超额收益为零。

  “也就是说保本保收益并不是宣传单上的5%,而是细则中的3.08%?”记者问到,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称5.0%是肯定可以达到的,因为黄金不可能跌破80元。

  另一位工作人员称,保底收益就是合同中注明的保本保息。记者发现,保底称的3.08%和半年定存的利率是一样的。

  传单到底可信不可信?

  记者巧遇欲买理财的张女士,询问张女士是否注意到了收益的组成方式,张女士表示,一般银行的理财在4%-6%之间都很正常,因而也不会想到。

  有业内人士称,银行的宣传单和其他广告不一样,因为购买的是理财产品,而宣传单页是放在大厅里供储户挑选的唯一凭证,故真实性是可以保证的。

  也有另外一种观点,银行传单属于宣传品,作用是促销,不能作为维权的法律依据,最终还是要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主。

  某银行业内人士建议,储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以银行理财的产品说明书为准,对于收益的构成,到账的时间等,都要详细询问清楚。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表示,如果发生纠纷,在维权过程中是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并不以选购的宣传单为主,所以储户在购买理财时,要看清楚所签署合同上的保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