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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 创新融合——武汉城市圈金改方案八大任务

发布时间:2015-08-03 16:31:04来源:SRC-13

武汉城市圈

 

  湖北日报讯(记者 林建伟 通讯员 徐冰)7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国家相关部委批复同意了我省上报的《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是国家批复的全国第一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专项方案,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第一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方案》总体思路是,以科技金融创新为主线,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坚持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坚持科学规划科技金融产业,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坚持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统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集聚金融资源,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按照规划,到2020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光谷)初步建成实验股权资本化、智力资本化的资本聚集区,武汉成为全国重要的金融机构高端后援服务基地,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有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发展,为我国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方案》的实施,对于我省全面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武汉城市圈内9城市实行金融同城化管理、实现金融服务一体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加快我省“构建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金改目标,《方案》明确了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八项重点任务。核心要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创新。包括政策上的创新,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等。二是融合,包括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区域的融合发展等,特别是武汉城市圈各城市金融服务一体化和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合作等。

  金改方案含金量几何?八大重点任务创新点在哪里?如何理解创新和融资?本期报道为您详细解读。

  任务一

  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

  关键词:股权、智力资本化 资产证券化 一区多园

  设想:

  利用武汉城市圈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的有利时机,通过科技与金融有效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融资链,通过投、贷、债、保联动等方式,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一区多园方式,推动武汉城市圈内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合发展。

  主要内容:

  创新建立科技投融资体系。综合运用科技发展基金、创投资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财政资金后补贴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债权资金与股权资金、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利用现代科技提升金融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探索金融交易方式、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的方法与模式创新,加快推动金融创新。

  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资本聚集,积极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和资本进入。开展股权资本化、智力资本化和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试点,符合规定的可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探索通过一区多园方式,与武汉城市圈内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深度合作,推广科技金融创新经验和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任务二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

  关键词:民营银行 创新型金融机构 金融高端聚集功能区

  设想:

  通过政策支持和环境优化,引进和新设更多服务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不断增加科技金融有效供给,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主要内容:

  大力发展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支付机构等。探索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体成立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证券、网络保险和网络基金销售等创新型机构。

  鼓励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建设金融服务业高端集聚功能区,推进武汉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构建金融后台服务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

  任务三

  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关键词:跨界差别化监管 更高风险容忍度

  设想:

  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努力为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切实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主要内容:

  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合规、有序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模式、银保联动贷款、选择权贷款和科技型企业股权化直投业务。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和监管、考核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将金融改革创新措施在武汉城市圈先行先试,在机制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更高风险容忍度。支持在武汉城市圈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培育衍生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推动传统金融业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

  任务四

  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

  关键词:产业基金 境外人民币融资 股权债权融资

  设想:

  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的同时,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股权债权等途径开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

  主要内容:

  打造科技型企业全链条股权融资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加强国家级基金与湖北省有关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作。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武汉城市圈,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投资方面的管理创新。允许注册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条件成熟后可向武汉城市圈推广。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债务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技型企业债务成本和债务融资风险,稳步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务融资规模。研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试点。

  任务五

  创新科技金融市场体系

  关键词:要素市场 票据市场 知识产权流转市场

  设想:

  通过建立完善金融市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主要内容:

  加快发展区域性产权、股权、技术产权和资源要素市场。支持武汉城市圈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优化要素市场准入门槛、参与主体资格、交易产品、交易方式等。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依法开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非公开转让等业务,提升其为非上市公司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信托产品、私募债的登记交易。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武汉区域性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建设区域性票据市场,研究论证在武汉新港设立大宗商品交割仓库的可行性。

  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提供重点支持。探索备案发行知识产权专项债券,支持发行知识产权信托产品。

  支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发行碳资产债券和信托产品。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低碳发展引导基金。

  任务六

  加快推动科技保险发展

  关键词:科技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

  设想:

  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保险服务体系,为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解除后顾之忧。

  主要内容:

  支持设立科技保险公司,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建设武汉保险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和内外贸信用保险规模,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推进以房养老试点,努力实现医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加强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国产首台(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探索保险资金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的方式。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属地政府参与监管试点。

  规范和培育专利保险市场,加大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优势的服务和保障。

  任务七

  深化区域科技金融合作

  关键词:金融一体化

  设想:

  在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同时,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合作水平,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主要内容:

  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信贷市场一体化、票据市场一体化、支付结算一体化、金融信息服务一体化和要素配置市场一体化,统一规划金融资源开发、金融设施配套、金融市场开拓和金融政策,建设金融同城,形成聚合金融模式。

  鼓励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武汉城市圈域内各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集成电路(IC)卡在武汉城市圈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社会管理、小额支付等领域应用。

  推动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金融业在机构、市场、业务、人才和监管等方面的合作,促进经济更加紧密协同发展。

  加强武汉城市圈与境外城市和地区在科技金融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双方在业务创新、风险管控、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和领域。

  任务八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关键词:信用体系 消费权益保护 风险管控

  设想: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主要内容: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探索设立由政府出资控股的集信用评级与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科技企业与信用挂钩的融资机制,推动政府与银行、证券、保险、创投、担保之间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优化区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加强金融权益保护制度与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提高金融行业服务质量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

  完善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切实加强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管理部门之间、武汉城市圈各城市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内幕交易、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积极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金改方案亮点纷呈

  一区多园 允许探索通过一区 允许探索通过一区多园方式,与武汉城市圈内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深度合作。这意味着,东湖高新区享受的部分自主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可以通过一区多元园的方式,在武汉城市圈其他的高新区复制。

  享受自贸区部分金融创新政策 允许注册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条件成熟后可向武汉城市圈推广。此前,这一政策只有上海等自贸区内企业可以享受。目前海外融资成本低于境内,这意味着,东湖高新区内科技型企业可以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同时,方案还支持在武汉城市圈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互联网金融 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依法发起或参与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机构和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证券、网络保险和网络基金销售等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机构。

  提高金融创新风险容忍度 鼓励金融机构将金改创新措施在武汉城市圈先行先试,在机制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更高风险容忍度。

  设立民营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 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支持按准入条件和程序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支持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建设武汉保险示范区。本次金改方案给予我省在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方面先行先试资格,方案实施后,我省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金融门类更齐全。

  设立科技保险 支持设立科技保险公司,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建设区域再保险中心。鼓励保险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探索保险资金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方式。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推进保险资金受托属地监管试点。

  金融同城 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统一规划金融资源开发、金融设施配套、金融市场开拓和金融政策,建设金融同城,形成聚合金融模式。

  中三角金融融合与武汉金融国际化 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业在机构、市场、业务、人才和监管方面的合作,推动三地开展金融信息共享、金融监管和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合作。吸引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参与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

  下半年我省金融工作重点

  湖北日报讯 1、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金融支撑,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探索设立长江银行的可行性。

  2、申报设立以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银行。

  3、申报设立科技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

  4、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互联网”。

  5、建立省级再担保平台,在业务创新、风险管控、扶持政策等方面形成系统的制度措施。

  6、依托武汉大学等高校设立长江金融研究院,为金融如何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系统研究。

  7、拟定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谋划、推动未来一段时期我省金融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