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实习生徐蕾)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游泳馆、篮球场向社会公众开放,有望获得政府适当补助。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审议《〈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今后,武汉市有望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程,此外,鼓励支持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周边居民开放。
截至目前,武汉市人均健身场地面积仅为1.29平方米,低于全国及湖北省平均水平。拥有1000多万人口的武汉仅有160余所游泳馆,是长江沿线游泳场馆最少的城市之一。《条例》修正案针对当前全民健身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修订。其中,在保留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的基础上,该市拟规定每年7月16日开展群众性横渡长江活动,所在周为全民游泳健身周。
有着江城之称的武汉,湖泊水资源丰富,游泳是最适合武汉地区开展,也是深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但目前武汉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者还在少数,暑假中中小学生因为不会游泳而溺水身亡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条例》修正案提出在全市中小学倡导开设游泳课程,有条件的可在小学四年级或者五年级开设。
为缓解群众体育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条例》修正案鼓励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实现体育设施资源共享,且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由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资助。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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