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于海涛)受北方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污染影响,昨日我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重度污染。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1月19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Ⅳ级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在气象条件具备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为妥善做好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我市已采取如下管控措施:暂停全市建设工地土方施工作业和房屋拆除作业;暂停全市出土工地渣土运输和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渣土运输车通行道路、工地周边道路等道路清洗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抽检,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促水泥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加强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及时发现、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并进行通报。
预计今起五天,1月20日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21日~23日为中度污染,24日或将转良。
(作者: 编辑:詹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