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有轨电车让出行更绿色便捷。东湖高新区供图(资料图)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0日讯 1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从2019年1月1日起,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实行告知承诺制。这意味着符合要求的项目今后不再需要实质性审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武汉市被列为全国改革试点省市之一。
为加速改革,武汉市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承诺书及其委托的环评单位的承诺书等申报资料后,环评审批部门不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实质性审查,应当场出具审批意见并同步在官方网站公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建设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合法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建设相关一切法律责任。环评单位对环评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武汉第一批试点区域及项目类别包括: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区域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属于园区禁建的项目;市域范围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或者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
需注意的是,失信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各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环评文件前,会查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信用记录。环评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也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一旦发现依法应不予批准、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条件或编制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应环评审批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相关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王勇 李芳)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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