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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规定保证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

发布时间:2013-06-18 05:53:44来源: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聂国桥)昨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出台八条规定,直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依法依规生产和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从源头遏制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八条规定内容为: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定员、定药量、定工房生产,严禁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必须执行高温和雷暴雨天气停产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必须执行操作规程,严禁拖拉、碰撞、抛摔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药物贮存管理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药物;必须严格厂内运输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运输药物和产品;必须严格入厂管理,严禁携带火源、在用无线通讯设备进入厂区;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