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提案的基本情况及办理成效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原则,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828件,经审查,立案801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注重分析研究,所提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凝聚了委员们的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这些提案经125个承办单位办理,大多数提案所提建议为党政部门拓宽工作思路提供了参考,为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发挥了推动作用。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714件,占89%;所提问题列入计划办理的69件,占8.6%;所提意见留作参考的18件,占2.4%。提案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坚持大局观念,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建言献策。围绕实施“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们提出的有关复兴大武汉、将汉江经济带纳入全省总体发展战略、推动湖北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加快发展的建议,在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中得到体现。关于加强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快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二期工程研究论证的建议,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围绕创新转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有关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提案,为我省实施“四化同步”战略,提供了很多具体的思路和措施,相关部门充分肯定并积极采纳。如,结合办理完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的提案,承办单位确定了“政策环境最优、管理流程最简、办税成本最省”的目标,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受到高新技术企业好评。
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有关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突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多项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其中,委员们连续多年提出的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地方立法的提案,为我省耕地质量保护地方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推动了《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的出台。
围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案者提出了放大武汉城市圈的同城效应、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做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消除农民进城的制度性障碍等建议,为走出一条符合湖北省情、具有荆山楚水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提供了重要参考,承办单位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时采纳了多项建议。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关于加快发展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提案,为有关部门形成决策提供了舆情支持,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宜昌打造成“中国钢琴音乐之城”、促进我省民办博物馆发展等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门调研,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前幼儿教育、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等提案,被主管部门采纳。其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的建议,推动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将学前三年入园率等指标纳入了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关于湖北标准馆规划和建设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已就选址达成意向,正在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结合办理加大村卫生室建设投入、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的提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的通知》,并在鄂州组织召开了全省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场推进会。结合办理关于加大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度的提案,省政府组织多次调研和暗访督查,召开现场会推进,整合筹集24.8亿元资金推动实施。关于完善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处置机制,建立和谐医患环境的提案,经过督促办理,推动和催生了《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立法工作。
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收入分配、物价、社会保障、居民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建言献策,对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了推动作用。部分提案对“老少边穷”地区贫困人口、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五保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进行了充分反映,在承办单位的努力下,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的得到解决,有的提上议事日程。如养老服务工作,是委员们多年以来关注的问题,这类提案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建议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中得到体现。承办单位结合办理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的提案,从2013年起对全省499所农村福利院进行维修改造,消除农村福利院危房。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提案,提出了实行垃圾分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立废旧电池和报废节能灯强制回收体系、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湖北”的共同心愿,也推动了有关源头治理和应急防治措施的开展。关于治理雾霾天气的提案,推动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污染减排强制性措施的出台。
(三)坚持维护稳定,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委员们充分发挥政协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了解民意、协调关系、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就法治湖北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培育社会组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很多措施被职能部门吸收采纳。《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提案,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领办提案,结合提案办理部署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被吸纳写入《湖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之中。关于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提案,促进了我省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在办理涉及公安交通管理提案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邀请特邀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使出台的政策更具科学性、系统性,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7件,不仅促进了重点提案的办理与落实,也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工作发展、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的有效途径,将办理政协提案与促进部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办理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办理重点提案、分管领导走访提案者,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动办理,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到了体现。
二、2013年的主要提案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创新工作方式为动力,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发展。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提案工作合力。围绕发挥政协整体优势推动提案工作,常委会议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省政协领导多次对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要求,带队督办重点提案。完善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委员参与提案工作的机制,健全省政协机关服务和保障提案工作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与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了2013年建议提案交办会,提出办理要求,将办理政协提案纳入了党委、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利用《提案追踪》电视栏目进行宣传,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搭建知情服务平台,拓宽委员知情渠道。利用常委会议,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通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利用专题协商会,邀请党政部门对相关工作作专题通报。利用督办重点提案,组织前期调研,了解背景动态,进行比较研究。安排重大课题,开展跟踪调查,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奠定基础。利用视察、考察和督办提案,扩大知情的广度和深度。编辑印发《提案选题参考目录》,供提案参考,进一步提高了提案选题的针对性。
(三)强化重点提案督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精心遴选重点提案,商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联合交办重点提案,明确重点提案办理要求。与具体承办单位开展重点提案办前协商,对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共识,促进督办活动取得效果。探索与市州政协联动机制,联合相关市州政协,共同推动涉及区域发展的重点提案的办理。将督办活动与视察、调研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提案督办活动,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发展。省政协主席和每位副主席分别带队督办重点提案12件,推动了建议落实,提高了办理实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有序发展。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办发〔2012〕13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积极协商,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于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提案办理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工作保障措施,推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五)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提案工作活力。创新提案线索征集方式。在征集提案线索的来源上扩大范围,除向党政部门征集外,还通过多个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反映群众意愿,拓宽知情渠道。在提案内容上,突出科学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三大重点,加强了对提案议题的引导。针对承办单位反映的同类提案多、内容相对重复的问题,省政协领导带头,将内容相近的提案“打包”督办,形成了归类办理的做法,产生了聚集效应。
一年来,在领导高度重视和提、办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强化跟踪督促,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等方面,还需要着力加强和改进。
三、2014年提案工作基本思路
2014年的提案工作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原则,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提案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好提案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一)突出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建言献策。继续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议政建言重点,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方面,着眼解决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树立质量为先的导向,切实提高提案质量。把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提出提案最基础的工作,务使提案言之有据,注重分析,使提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进一步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为提案者提供信息支持。充分运用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成果,转化为反映全局性、具有综合性的提案。发挥省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界别的集体优势,集中力量做好调研和论证,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尽量避免内容过于简单、缺乏深入调研、意见和建议的内容空泛笼统、参考价值不大的提案。加强立案审查协商,严格审查标准,合并重复提案,提高提案质量。
(三)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具体形式,要切实运用到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探索和完善提出提案过程中的议题协商、答复之前的沟通协商、答复之后的反馈协商、难办提案的个案协商等具体协商机制,使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题研究、有办复沟通、有结果反馈。商主要承办单位开展同类提案归类办理。整合多方力量参与提案工作,协调省政协有关机构选择重点提案督促办理,延伸推进。
(四)注重求实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协商民主的精神,注重对新形势下提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提案办理协商”的方式方法。通过创新推进求实,做到提案有实招、办理见实效、服务办实事,使提案工作更具创造性,更加充满活力。同时,对多年来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进行提炼固化,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形成长效机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让我们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在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日报 陈天会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