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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听取建议

发布时间:2014-05-06 05:15:58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俊华、张进)昨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阮成发、周先旺、王树华、杨万贵、马哲军、欧阳康、尚钢、张嗣义、蔚盛斌、熊征宇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就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李鸿忠、楼阳生不时就关心的问题与大家交流,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作了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就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作出了一系列精辟阐述,深刻回答了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论述,从制度上回答和解决了关于选人用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选准用好干部,为党的政治路线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一要准确把握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原则和条件,大力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牢牢掌握在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手中。二要准确把握《条例》体现的改革创新精神,特别要重点把握党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要求,用《条例》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从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我省相关制度体系,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正确的理解领会和贯彻执行。三要准确把握《条例》强调的从严管理要求,真正做到坚持标准要严、人选把关要严、遵循程序要严、执行纪律要严、管理监督要严、问责问效要严,切实把“严”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以勇于担当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是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担当起领导之责,要有识才之功,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要有把关之正,树立干事导向;要有规则之严,当好遵规执纪的“守门神”;要有民主之真,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要有集中之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有担当之勇,敢于亮剑、抵制歪风邪气;要有积累之厚,心中有一本干部“活档案”;要有慰心之暖,为干部成长和事业发展注入正能量。组织部门要自觉担当起参谋之责,做到政策熟、程序熟、人头熟、相关情况熟,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为党委选准用好干部当好参谋助手。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担当起参与和监督之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督合力。

  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