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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 廖志慧 通讯员 许金波
“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既契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又是长江中游地区加快发展的现实之需。”昨日,省发改委中部办负责人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解读。
【意义】
紧随《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加快中部崛起,探路新型城镇化
该规划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对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
省发改委中部办负责人认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契合国家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能壮大长江经济带中游实力,使中三角成为长江经济带的核心支撑区域,打造中国经济新增长极。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的关键时期,长江中游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要在“四化”同步发展方面承担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任。该负责人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有利于跨区域整合资源要素,探索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培育形成“四化”同步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经济新增长极。
此外,赣鄂湘三省承上启下、通江达海的独特地理优势,也能推动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共同构建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历程】
由我省牵头编制规划
三万多字初稿几经修改
从2012年开始,省发改委与省社科院等相关单位,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长江中游城市群构建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2013年9月26日,国家发改委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会议,明确由湖北省牵头编制规划。当年11月,规划专班编制完成了3万多字的《规划》初稿。
历经多次修改,去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意见的函》,征求国家相关部委及赣鄂湘三省政府的意见后,于去年12月上报国务院审批。“规划没有面面俱到,而是抓住重点领域,强调通过共推的项目和事项,打破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推动一体化发展。”该负责人表示,规划主要突出一体化建设,突出合作共建共享,深刻体现了长江中游地区的特点,紧紧围绕赣鄂湘三省共同所处的阶段、共同的生态和“两型”特点、共同的利益诉求,来确定重点建设领域和发展举措。
【特点】
不局限于一般性优惠政策
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突出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省发改委介绍,该规划不局限于一般性争取国家的财税、土地等政策支持,而是突出加大区域内自身改革力度,转变职能,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确实形成开放高地,使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使市场主体竞相发展,成为一体化建设的核心推动力量。
同时,规划紧贴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刚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加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同时,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长江经济带战略、一带一路战略。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注重打造对接这些国家战略的走廊和平台。
(作者: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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