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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湖北市州纪委通报44起典型案例,涉及这些地方

发布时间:2018-02-18 14:58:49来源:湖北新闻

  本周,湖北市州纪委共通报典型案例44起,涉及恩施、咸宁、黄冈、荆门、黄石、十堰等地,和湖北新闻(ID:hbxwwx)一起来了解详情。

  恩施州纪委通报12起典型案例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咸丰县市容环卫管理所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春节前夕,咸丰县市容环卫管理所通过违规租赁该所洒水车、挖掘机进行牟利,并采取虚列支出、违规收费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福利、冲抵公款吃喝费用等。

  2017年7月,时任所长宋振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纪撤职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时任所长何贤俊、时任副所长吴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副所长黄龙尚、彭南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艾杰受到记过处分;副所长明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

  建始县花坪镇周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向大顺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7年2月,向大顺违规参与操办孙子“满月”酒,并收受非亲属礼金共计27150元。

  2017年11月,向大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巴东县沿渡河镇孔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钱钰铃滥发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钱钰铃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办公经费共计12633元,给包括本人在内的5名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人均2526.6元(其中一人未收)。

  2017年9月,钱钰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恩施市崔家坝镇民族中学违规列支食堂经费问题。2017年,恩施市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暨中小学食堂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恩施市崔家坝镇民族中学2016年春至2017年春在学校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食堂工人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费用共计8200元。

  2017年12月,时任崔家坝镇民族中学常务副校长张青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建始县业州镇岩风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以龙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5月,经业州镇岩风洞村村民代表评定,将该村五组村民王某某一户4人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1月,王某某长女外嫁。2016年5月,王某某向村委会提出4人1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申请,陈以龙明知其长女已外嫁,但未按规定将其上报剔除,导致王某某一户超标享受易地扶贫搬迁。

  2017年7月,陈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巴东县城市福利院院长王崇辉挪用低保金、托养费等专项救济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王崇辉在担任福利院院长期间,该院共结余集中供养低保人员的城市低保费用、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和流浪乞讨人员托养费资金119603.65元。2017年8月,王崇辉挪用结余款2万元借给亲戚唐某使用。

  2017年11月,王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除县城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4

  咸丰县坪坝营镇真假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应德擅自调整退耕还林计划、在低保评定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03年至2016年,王应德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6亩退耕还林计划调整给自己实施,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10020元;2016年7月,王应德在低保评定中将该村不符合条件的一组组长黄某某及其长子两户纳为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25876元。

  2017年12月,王应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来凤县三胡乡黄柏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侯均勤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3年至2017年,侯均勤在结对帮扶该村贫困户段某某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未发现段某某2010年在来凤县城购买了商品房、2014年购买了轿车等情况。

  2016年,上级要求再次核实该户真实情况,侯均勤依然没有将其剔除,直至2017年5月,群众举报后才发现此问题。2017年8月,侯均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鹤峰县五里乡雉鸡村村委会主任黄云斋在危房改造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5月,雉鸡村一组贫困户杜某向村委会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实际改造的是其子夏某(已分户)位于外村的住房。2015年11月,黄云斋在明知杜某未对申报的危房实施改造,也未对验收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情况下,签字通过验收,致使杜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976元。

  2017年11月,黄云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1

  巴东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恒虎因系统内多名干部违纪被问责问题。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田恒虎在担任巴东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农业系统干部6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特别是2015年以来,系统内5人次因职务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同时,田恒虎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导致县农业局财务管理不规范。

  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7年7月,田恒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咸丰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超因多名学校校长接受有业务往来供应商邀请旅游被问责问题。

  2014年7月,咸丰县23名中小学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接受校服供应商陈某某和营养餐供应商匡某邀请,分两组到福建、上海参观考察,其间组织到相关旅游景点游玩,所产生的车船费、生活费、住宿费、景区门票费等费用20160余元、15331.5元,分别由陈某某和匡某支付。

  2016年9月,咸丰县民族实验小学秋季学期进行新生登记时,由于组织不力,导致新生登记时秩序混乱,场面一度失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雷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6年12月,雷超被免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2017年1月,雷超被撤销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职务,其职务层级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3

  利川市凉雾乡时任乡党委副书记王梅英、组织委员雷建军因乡民政办、福利院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被问责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利川市凉雾乡民政办原主任牟翠菊,通过乡福利院原院长刘兆国提供福利院院民的“一本通”存折和身份证复印件虚构材料,分15批次191人次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共计136050元,牟翠菊、刘兆国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7年4月,时任乡党委副书记王梅英、组织委员雷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