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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4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处理

发布时间:2018-03-19 10:08:37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唐宜贵、吴擒虎、通讯员易纪轩)财务报销手续不全不规范,部分无公函、无审批单、无接待清单和消费明细等附件;个别地方邀请本系统领导干部授课时,支付讲课费……针对这些现象,宜昌市纪委日前派出专班,对各县(市、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进行专项检查,4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处理。

去年以来,宜昌市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成立正风肃纪专班,广泛巡察督查。市纪委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先后发现干部“宽松软虚”问题406个,处理4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

不少人认为,正风肃纪,纪检干部最安全。“刀刃要向内,刃内有纪委,正人先正己,护人不护短。”宜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鲍清芬说,执纪者要作表率,要体现在一个个案件办理、一项项工作过程中,要牢记岗位职责,承担起宜昌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

全市纪检系统开展了工作标准大讨论活动,并建立失误失职失责登记制度,对因作风“宽松软虚”,工作不细,业务不精或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被上级通报的,一一登记在册。同时,严格执行《宜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监督检查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全市共立案查处4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免予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