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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抓小事看落实(2):路口小广告到底归谁管

发布时间:2018-05-08 07:05:20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

路口等红绿灯时,突然一张小广告插在了车窗上,不少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

路口散发小广告,被称为“交通牛皮癣”。这样烦心的小事谁来管?

记者直击:车流中强塞小广告

4月30日中午,记者乘车经过武昌中山路与民主路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停车等候,一名中年男子径直走进车流,向车辆投发广告卡片,10秒钟不到,小卡片插上了七八台车的车窗。

不一会儿绿灯亮起,汽车开动了,该男子还在行驶的车流中穿行,看起来十分危险。

记者看到,这些街头发放的小广告内容大多是代开发票、办理贷款等内容。“这些广告我根本不看,都是直接丢掉。”一位网约车司机说,一些车流量大的十字路口,都有散发小广告的情况,他们经常遇到。有时车才停一会儿,车身就插了四五张小广告。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中南路、中北路上多个路口,也看到同样的情景。采访中,不少车主表示,有时红灯变绿灯时,插小广告的人正好位于车流中间,给车辆正常行驶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影响路口的通行能力,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驶离后,马路上留下一些小卡片,这无疑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在中南广场附近,一名环卫工人说,他每天清扫的几乎都是这些宣传册、广告卡片和广告纸,如遇下雨天,这些纸黏在地上,清扫起来很费劲。

“那些发小广告的太烦人了,既扰乱社会秩序,又污染环境,难道没有部门管吗?”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

监管部门:屡禁不止难管理

路口肆意散发小广告已属社会顽疾,但为何屡禁不止呢?是措施不当?还是执法不力?

“这是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属于治安案件,应由治安部门来管。”5月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一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交管部门对在道路上散发广告卡片的人,只能以影响车辆安全行驶进行教育劝阻,或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罚款20元,不足以形成震慑。从源头上治理,还需多部门联动。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红绿灯前、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者,治安部门执法手段也有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予以处罚,但有情节限制,对于初犯者予以警告,情节较严重或多次散发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但这方面处罚很少,因为大多没有造成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但公安机关只能治标,斩断背后利益链条方能治本,打击幕后指使者,需要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施策。”该负责人说。

街头采访时,记者和部分路段城管、交警交谈得知,他们一旦发现类似情况,会立即劝离广告发放人,但发广告的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记者又联系了武汉市城管部门,一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路口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城管和交管部门都有过集中整治,情况有所缓解,但没有彻底遏制;要从根本上杜绝,应建立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长效机制。

记者从省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主要针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管,对有违法内容的广告进行调查、处理。但对街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没有监管职能。

记者手记

从群众的烦心事抓起

□ 黄璐

街头散发小广告,不仅让机动车主烦心,影响市容环境,也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本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内事”,结果却成了多个部门解决不了的“难事”,表面上是部门职责分工不明,实质上却是群众观念淡漠,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强调,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

如何抓?需要政府高度重视,牵头抓总,建立联席会议、分工协调机制,加强跟踪督办;需要职能部门打破行政“堡垒”,主动担责,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更需要一线执法人员扑下身子,深挖源头利益链条,治标又治本。

从群众的烦心事抓起,一步一个脚印,一件一件办妥,就一定能收获群众的真心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