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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资源情况不容乐观 依法护水迫在眉睫(图)
发布时间:2014-01-15 23:02:06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图为:中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美景

  荆楚网讯(记者周三春)“千湖蓝水千湖月,江汉处处涌碧波”。水润荆楚,三峡大坝在这里建起,南水北调工程从这里调配水源。湖北坐拥“三江”、“五湖”、“六库”,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因水而兴,因水而美的湖北,在倡导绿色经济的今天,水资源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依法护水迫在眉睫。

  “千湖之省是湖北省一张亮丽的名片,我们的优势在水,忧患也在水。”湖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坦言。

  2005年5月,湖北省人大环资委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全省水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结果显示湖北水污染情况较严重,如不加大措施整治,将面临水资源危机。

  2007年,锰矿渣致使清江水体污染,宜都市全市一度暂停供水;2011年,媒体披露潜江境内的汉南河,由于沿岸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下游居民生活;2012年,武汉白沙洲水厂异味一度引起市民到超市抢水;2013年府河东西湖、黄陂段水污染导致大量死鱼,因分段管理问题,污染一度未得到及时解决……

  越来越多的水污染案例在冲击着公众的视线。“我省是水资源大省,又是三峡大坝库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地所在地,保护和管理好我省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到本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吕文艳表示。

  从拆围休渔,恢复洪湖生态环境到丹江口库区严格“清库”,淘汰高污染企业,湖北省的努力也是有目共睹。“十二五”以来,湖北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湖北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9)、《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2000)、《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6)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2012)等地方性法规。

  然而有专家表示:“这些法规有的制定时间比较早,有的只是单项立法,不能适应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由于历史形成的欠账较多,再加之存在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湖北水资源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经济社会的发展到现阶段,出台一部综合性水污染防治条例是众望所归。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表示,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适应当前环境保护新情况、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效解决全省水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湖北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规进行系统的修改和完善显得十分必要。

  “这几年发展过程当中,确实也存在水污染、湖泊减少的情况。但这几年湖北水环境好多了。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职能部门,水环境保护意识都在增强。”栾丽娜介绍,中央现在又非常强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从严治理水环境,我们省里也是高度重视,继出台湖泊保护条例后,现在又提交到人民代表大会来审议水污染防治条例。

  据了解,在即将召开的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大会将首次审议并表决关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湖北,以湖闻名,以湖为傲,以湖传承子孙。建设美丽的江河湖泊、美丽湖北、美丽中国,是通往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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