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王淳、通讯员朱博)1月21日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透露,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20日12时,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0件。
50件议案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5件,财政经济方面的1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4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0件,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的2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13件。
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胡清芬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议案》等5件议事原案作为代表议案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本次闭会后进行审议。其中,《关于制定湖北省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议案》,曹亦农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处理;龚良柏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专项法规的议案》、胡毓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生态补偿条例的议案》、钮新强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处理。
其余45件议案拟作为代表建议,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477件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陈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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