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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维修金高达137.23亿元 使用率仅2.6%
发布时间:2015-02-01 07:02:29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家住武汉开发区的网友“幸福兵”:“这房子是纸糊的么?我家小区顶楼水泥外墙出现了一处裂缝,估计有30厘米长,最宽处约有2厘米。如果整体脱落,从18楼掉下好恐怖!”

  随即,有网友跟帖:“快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加固啊!安全无小事!”“幸福兵”回复:“是滴哦,买房时就缴纳了这笔钱,差点忘了。不过,这钱现在哪儿呢?该如何申请?”

  住房维修基金,俗称住房“养老金”。《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部和财政部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既然国家规定必须交纳,那么,我省住房维修基金到底有多少钱?这笔钱如何使用?”省政协委员、襄阳王胖子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元山在提案中提出了疑问。他认为,这是一笔保护业主房屋使用价值的“养老金”,业主有权知道这笔钱的去向,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向业主提供使用的渠道,公开透明地管理、公开公平地使用。

  为此,记者找到了列席两会的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他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已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7.23亿元,使用3.59亿元,使用率仅2.6%。“这些钱都存在着,且由财政专户监管。”尹维真坦承:“银行查询系统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平台,满足业主知情权。”

  为什么大量资金睡大觉?“维修资金使用表决难是主因。”尹维真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通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然而,目前一些小区的住宅规模通常都比较大,若要征得那么多业主同意有困难,这给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一道门槛。尹维真透露,今年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的《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重点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效率低并不是关键,关键是该用的时候如何能便利地用起来,不该用的时候要防止被滥用。”省人大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李长健则认为,“现在说效率使用低,不等于将来保障服务低,因为随着房屋的老化,维修的费用会越来越高。”他建议,完善基金使用的程序,加强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的建设,以应对特殊情况,“比如房屋确实老旧需要维修,但又没有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需要第三方介入。” (记者 刘娜 黄璐 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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