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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湖北司法体制改革勇趟深水区蹄疾步稳
发布时间:2016-01-11 12:06:36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了一系列新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湖北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中央部署,勇于实践,成就同样令人瞩目。近日,荆楚网拟推出系列报道,展示湖北近三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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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讯(记者 张城)
 
  “司改要求法官独立办案,现在要真正独当一面了!”近日,鹤峰县法院审管办主任冯本军感慨。这位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心声,是湖北加快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一个缩影。从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作出试点决定,到如今第二批9000多名法官检察官进入最后遴选。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中央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已在湖北一一破题。
 
武汉中院首批入额法官宣誓
  员额制试点:让司法人员回归本源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2015年8月13日,已是一庭之长的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何震,和许多的年轻法官站在一起,面向国旗挺立,右手握拳过肩,庄严宣誓。一同参加宣誓法官,都是首批计入员额的法官。
 
  为了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办案力量,湖北积极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在改革中,湖北确定了三类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36%、46%、15%的员额比例。
 
  首批试点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中,最终确定首次入额法官673人,实际入额比例为35.1%。“这既低于中央规定的39%的上限,也低于我省确定的36%的限额。”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首批试点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基本保留了现有审判骨干,维持了审判队伍的稳定,一批高学历的年轻法官脱颖而出。
 
  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徐东告诉记者,过去由于行政化色彩浓厚,不少优秀办案人才愿意转岗到行政岗位,这对他们来说有提拔重用的意味,而现在不同了,实行员额制,就是让办案精英重回一线。”
 
  不过入了员额,并也非意味着从此一劳永逸。五年过渡期的竞争机制会将不合格的法官淘汰,将一直努力、后来居上的审判骨干和其他新鲜血液纳入其中。
 
检察官参加第二批员额制入额考试
  省管人财物:让政法机关走出“地方之困”
 
  过去,基层两院的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相关。由于用的是“地方粮票”,为金钱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难以杜绝。不过从今年起,这种情况将得到根本性改变。
 
  据湖北省司改办主任谭先振介绍,从今年开始,全省法院、检察院经费统一上收到省财政管理,由省财政按照“托高补低,保证各地法检经费不低于现有水平”的原则,保障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经费。此外,法院、检察院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也全部收归省财政统一管理,而资产、债务等也正在进行清理之中。
 
  “这种以财务统管等方式适当隔离基层法院、检察院与地方政府的“共生关系”,进而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增强了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严感,奠定了公正司法的基础。”恩施州中级法院副院长许勤举说。
 
  7月23日至24日,中央政法委在上海召开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湖北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做法,在会上作为经验材料印发,并得到中央政法委认可。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群众在省法院立案大厅进行咨询
 
  司改贴近群众,释放更多“获得感”
 
  改革的真实逻辑,体现在如何落地、怎样接地气的过程之中,“接地气”的背后,就是“让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始终瞄准这一目标,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荆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联江一早来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今天确实非常顺利,不到一个小时,手续就全办完了。”张律师特意今天来法院立案,就是为了体验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变化。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据武汉中院统计,自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8345件案件,同比上升接近一成半,当场立案率超9成。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10月20日,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推介基层法治的典型经验。2013年以来,恩施州政府率先试行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让“第三方”律师提供不偏不倚的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进村活动,解决了法治乡村怎么建,法治成果怎么用的难题。”鹤峰县邬阳乡政府乡长汪娟说,过去群众宁愿上访而不愿打官司,律师进村后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司法体制改革,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下的关键“落子”。回顾过去的改革之路,湖北可谓蹄疾步稳、有序推进。可以预见,湖北的司改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恩施州积极推进律师进村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政策点题:“十八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湖北作为:湖北省作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步稳蹄疾。在司改中,将重心向基层、向办案一线倾斜。以更加优厚的待遇保障引导优秀法律人才下沉到基层,以财务统管等方式适当隔离基层法院、检察院与地方政府的“共生关系”,进而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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