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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率先立法治土壤:源头发力 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发布时间:2016-02-02 06:56:05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张爱虎 王理略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滞后性、区域性和不可逆性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获高票通过。

  土壤污染防治,何以需要立法?

  省政协委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蔡俊雄说,和大气、水环境不同,土壤是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土壤环境状况不仅直接影响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还关系到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滞后性、区域性和不可逆性等特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人类生存发展等有着重大影响。

  省人大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说:“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舒适的环境,是广大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和共同愿望。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居健康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产品安全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湖北落实中央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的实践,也是主动作为、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的重要一步。”

  土壤污染是世界性问题,我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是世界性的问题,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高速发展之中,问题更为突出和严重。

  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取样点)超标率为16.1%,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从全国看,湖南、广东、江浙等矿区数量多、经济发达的省份,土壤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土壤污染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全国每年就因此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由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目前尚难以估计。

  我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发展趋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局部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土壤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重金属超标、耕地滴滴涕超标和重点污染区域重金属污染、江汉油田采油区石油类污染、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等方面。

  土壤污染修复代价大,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

  土壤污染了,能采取措施有效修复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所研究员杨利介绍,只要采取得力措施,土壤轻度污染区是可以修复的。根据农业部组织的试验研究,在轻度污染区采取调节土壤PH、钝化技术、种植抗重金属吸收的农作物品种等措施,可达到修复治理效果。

  土壤污染修复,我省进行过一些尝试。省两会前夕,记者来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的园博园。离景区大门不远处的一张巨幅照片,无声地讲述着“垃圾场重生”的故事。自1989年起,这里被辟为金口垃圾场,占地40余公顷,曾是武汉最大的垃圾填埋场,运行长达16年,积攒了520余万立方米、100余万吨垃圾。金口垃圾场土壤中的污染物,如果全部挖掉运走,其成本高达10亿元。2012年,园博园在这里选址兴建,开启了生态修复之路。垃圾场部分从修复到建成,共花费2亿元。

  但据了解,在重度污染区,现行的修复措施已无法见效,必须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划定结构调整区,甚至禁产食用农产品区。

  华中农业大学环境资源学院院长黄巧云,从事土壤研究30多年,是国内最顶尖的土壤专家之一。他介绍,修复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虽然有很多的方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以及综合的技术等,但无论采用什么方法,想要将污染的土壤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目前仍是世界性的难题,至今没有成熟的解决办法。”

  绿色决定生死。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上遏止土壤污染,我省通过立法程序,把人民群众绿色发展的期盼上升为法规,必将为“治土”探出新路。

  土壤污染的类型

  有机污染物(如农药、石油等)可自净降解,转化为低毒、无毒形态

  固体废弃物(如农膜)主要影响土壤性状,但毒性较低

  面源污染(过量化肥、农药施用)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等

  动物病源污染(家畜家禽养殖等)通过尘土、动物等传播影响人体健康

  重金属污染(镉、砷、汞、铅等)毒性最强,作物易吸收、不能降解

  观点

  正视问题是前提

  □ 肖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对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也来自现实问题的倒逼。

  长期以来,人们提到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首先想到的就是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而对土壤环境保护相对陌生。但近3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高强度的人类活动,我国因污染退化的土壤范围不断扩大,土壤质量恶化加剧。土壤污染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已经高度凸显的环境问题;土壤污染防治,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关乎绿色发展的底线。

  保护环境,改善治理,正视问题是前提。土壤污染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危害人体健康,还可能造成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的现实告诉我们,看不到环境污染的危害,会养痈遗患;看到问题,但视而不见、麻痹大意,小问题就会拖成大难题。环顾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发展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再补回去,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特别是有些地方,如重金属污染区,水被污染了,土壤被污染了,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至今没有恢复。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清醒认识治理土壤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把解决问题放在最重要位置,才能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链接

  什么是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的类型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动物病原菌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

  有机污染物(如农药、石油、表面活性剂等)在土壤中可以通过土壤的自净作用降解,转化为低毒或无毒的形态,植物吸收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固体废弃物(如农膜),主要影响土壤的物理化学性状,植物难以吸收,毒性较低。

  面源污染,是土壤中过量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导致农作物硝酸盐吸收增加和水体富营养化等。

  动物病源污染,主要来自家畜家禽养殖,对农作物影响小,主要通过尘土、动物等传播影响人体健康。

  重金属污染,是土壤污染中毒性最强、最难治理和解毒的一种类型,具有作物容易吸收、隐蔽性强和不能降解的特点,一旦污染,修复非常困难。土地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砷、汞和铅。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占受污染耕地面积约40%。

  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2015年,由我国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环保部部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征求各省意见。

  该计划明确奋斗目标为: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受污染土壤得到休养生息,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完成4000万亩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全国耕地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2%;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其中,到2017年,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0%,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达到100%,完成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6个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实施2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

  磷肥会污染土壤吗?

  磷肥中伴生的镉,被部分专家认为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对全国30个主要磷肥生产厂家的磷肥测定,平均镉含量为0.61毫克/公斤,这低于国际一般含量5至50毫克/公斤的范围,随磷肥施入土壤的镉量最多为22毫克/亩,远景为46毫克/亩,按远景量来计算,施用1000年才能达到土壤负荷量。

  因此,磷肥施用对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影响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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