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孙永军)今年两会上,教育公平、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成为代表委员和网友们共同关注的话题,解决好这些问题,立法保障必不可少。连日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湖北团代表们热议立法工作的同时,也对完善教育立法提出诸多建议,如将学位条例改为学位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等。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顾海良
建议一:将学位条例改为学位法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如教育法的修改花了很大力气,第一次把教育公平写入教育法,这对中国教育发展来讲是个巨大的变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顾海良认为,教育立法要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兼顾亟需程度和法律体系,将教育法律制度化、体系化。
顾海良代表说,1980年通过的学位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我国教育开始走上依法治教轨道。3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学位教育和现在相比,变化和差距都太大,而且现在很多创造性的工作都无法在学位条例上得到反映。因此建议将学位条例改为学位法,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凸显学位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湖北团代表热议教育立法
建议二: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施行十几年,但这么多年来民办教育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表示,过去一年,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较多,成效显著,但民办教育促进法也亟需尽快修改。她认为,原来民办教育是求覆盖,现在更多是差异化、特色化的办学趋势和市场需求,当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董祚继认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千变万化,如果一部法律一二十年没有动,仅靠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各类行为,是不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的。“宪法等根本大法以及一些基础性法、母法,不能轻易修改,但很多有关经济社会事务的法,几十年不动是不行的。”董祚继代表建议改革立法方式,通过每年小修改的方式,改变立法滞后的现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建议三: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
谈到学前教育,顾海良代表认为,我国目前在学前教育上做得很好,学前3年毛入学率已达到75%,但应尽早出台学前教育法,用法律形式将学前教育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下来。
“比如师资问题、教什么的问题,我曾到四川某县去调研,问学前班的老师都教孩子们什么,一位老师说教小学一年级的知识,她还很得意。但我说千万不能干这个事,这样就害了孩子!”顾海良代表感慨,和孩子成长相适应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并不是超前的教育、过度的教育。
“过多报班是过度教育,民办幼儿园交钱太多也是过度教育。”顾海良代表说,目前学前教育尚无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应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加强法制建设,管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