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资料图)
荆楚网、动向新闻(记者 袁超一)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成为今年两会热点中的热点。
两会期间,广东肇庆高二女生李思欣因患血癌,通过微信向网友求救,不到一天时间,就筹集到123万元——刚刚超过120万元的预计总治疗费用。此时,李思欣再次发微信,呼吁大家不要再捐。
这个时代不缺正能量。朋友圈“卖米救子”,一天卖了2万斤;腾讯“互联网公益日”,3天募款1.3亿;从2005年慈善法开始起草到此番审议,11年间,中国慈善年捐款总量,从百亿元增加到过千亿元;目前,全国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超过6500万。
成倍暴增的,也不全是正能量。郭美美闹剧、嫣然天使基金风波、天津港爆炸诈捐女孩……
这些事件的背后是制度的缺位和掣肘:按现有体制,马云若要在中国捐赠100亿元,先得交二三十亿的税。至于像谁有资格发起募捐、募捐所得是否真的用作慈善、如何保障捐助者权益等老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晰答案。
税收多、公益组织注册难、门槛高、慈善公募权垄断……动向君看到,中国慈善到了需要系统厘清、界定、规范的时候。
当然,法律的滞后性一直都存在,不仅是慈善事业,也不仅仅是中国。
早在1601年,英国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慈善法,可即便历经400余年的发展,英国慈善法也拿不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对网络募捐监管。
实践永远跑在立法前面。所以,有理由对慈善法充满期待。好在从内容来看,草案对人们关切的焦点和痛点,均有回应。
其实,慈善法的立法善意和标杆意义,更加重要。动向君发现,最近十年,由全国人大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都是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比如物权法、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法等。慈善法立法,成了立法法大修以来的第一次大型“演练”,其立法过程,必然成为标杆。
作为“开门立法”的表率,慈善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一直保持着与学术机构、各行政机关、各地政府、社会组织的密切互动,前后收集7个民间草案样稿,召开数十次立法研讨会,两次审议期间,还通过网络等途径征集了数千条社会意见。
在这样的立法机制下,一直到提交审议,关于慈善法草案的细节问题,不管是代表委员还是普通老百姓,都还在努力地找bug打补丁。在慈善法掀起红盖头前,没人能准确预言它最后的样子。
这,或许就是民主立法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