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政府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国有资产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监督,未来,这项创制性监督工作将成为周期性、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为推动这项创制性监督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了“探索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改革项目,年初及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直接沟通意见,推动工作;分管的副主任先后率领工作专班向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领导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请示汇报,赴杭州、宁波等市学习经验、做法,组织召开7次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咨询专家等的意见建议,邀请有关财经专家,联合江汉大学开展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形成理论成果。
按照市委和常委会党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起草了《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印发全市执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大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使我们基本摸清了家底,报告非常清晰。”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监督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资委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总体较好,有三点令人欣喜,一是基本摸清了家底;二是正在理顺体制机制;三是充分体现由人大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作出重大决策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作者: 编辑: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