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40939件,审结758437件,同比分别增长 13.9%和13.5%。办案整体质效持续向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1%。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1595件。
◆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22件。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1件,判处五年以上重刑262人。公布6起典型案例,郭华等29人涉黑案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五个典型案件之一。
◆审结行政案件22814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为84.1%,荆门、天门等地应诉率达100%。
◆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768件,维护请求人合法权益。
◆着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证券保险等案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433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820件,2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法院“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42248件,标的额4563亿元。
◆加大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惩治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157件,黄冈中院依法审理的“大别山”商标使用权纠纷案,维护了湖北企业对“大别山”地理名称的合法使用权。
◆武汉海事法院发挥跨域管辖优势,审理长江流域7省市海事海商案件5053件,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案件81550件。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3479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191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200多万元。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万人,限制高消费23万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变脸老赖”等103人刑事责任。
◆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上线覆盖率100%,累计成交76.4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5亿元。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累计公布案件流程信息304万条、裁判文书72.8万份、互联网直播庭审2.8万场。
(作者: 编辑: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