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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营企业可评职称吗?湖北职称制度改革为人才松绑

发布时间:2018-07-08 21:09:36来源:湖北日报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全部专业和系列都设置到正高级别,全面取消外语计算机门槛设置,开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半年多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下放职称评审权

  向全省124所高校全面下放职称评审权。试点在省妇幼保健院等8家医疗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探索临床型和科研型卫生人才的分类评价机制,并将医院编外人员也纳入职称自主评审范畴,比照同类人员评价。向省农科院、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下放了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权,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成为全国率先承接工程系列正高评审权的园区。

  完善职称层级设置

  将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全部设置到正高级,实现全省职称评审所有专业系列都有正高,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并根据新业态、新领域发展调整增设了生物制药、智能制造和动漫专业。

  全面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的门槛设置

  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也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

  确实有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的,各专业评委会可将其纳入评价要素,用人单位可结合岗位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是否将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聘任条件。

  

  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明确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级别高级职称,避免人才重复评价。

  建立部分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

  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还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出台了企业人才考核认定高级经济师办法

  在原有非公企业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我省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符合企业经营纳税、吸纳就业、科技创新等社会贡献及个人对企业的业绩贡献等条件,可不受户口、身份、学历、台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分类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并结合“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互联网+职称”平台建设,实现高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证书,让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中享受更多便利,让人才更有获得感和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