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注重民生权益司法保护。高度重视涉及房屋买卖、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处理农民工追索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严厉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依法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建立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军案件,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认真做好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96%的法院新建、改建了规范化立案信访大厅。构建便民诉讼网络,在边远及交通不便地区建立巡回办案点或诉讼服务站,推行远程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000余万元,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发放救助金8000余万元。
(三)狠抓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全面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探索建立信访维稳总值班、信访难案复查专班等机制,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法律释明、救助帮扶等有效手段,妥善办结7254件历年到省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的案件,按期完成了中央部署的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任务。去年,省高院接待信访11976人(次),同比下降25.39%,进京访、重复访、群体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推行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疏导、判后回访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0056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促进罪犯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注重服务市场经济主体,对涉企案件开辟快捷诉讼通道,对涉诉企业慎用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司法需求,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