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促进工作机制发展创新
全省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推进了以下改革。(一)推进规范量刑改革。将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常见、多发的15种罪名纳入改革试点,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明确量刑方法步骤,统一量刑情节适用标准,促进量刑公正、均衡。试点取得成效后,省高院受最高法院委托,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为中部地区法院提供改革范本,并于去年在全国率先启动职务犯罪规范量刑试点工作。目前,适用规范量刑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抗诉率以及发回改判率普遍下降,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二)推进职权配置优化。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规范讨论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实现专业化分工,提升了工作效能。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的态势,科学调配审判资源,集中力量办理申请再审案件,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实现。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模式,确保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转。改革涉诉资产评估拍卖工作,统一委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实施,严防“暗箱操作”。(三)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调解撤诉案件775636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60%以上。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与工会组织建立委托调解劳动争议制度,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与交管部门联动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纠纷,形成了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审查、确认非诉调解协议,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38142件,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对簿公堂”之前。(四)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开展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推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举办司法公开宣传月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全方位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去年,省高院举行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审理毒品案件、非法传销案件、涉民生领域民事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情况。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的作用,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2.61%。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