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省法院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当法官好、当好法官”职业理念,促使广大干警坚定信念、牢记使命、永葆本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先后有10个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19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二)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组织各类培训班682期,培训61926人(次),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举办《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8期专项培训班,确保了新修订法律的正确实施。推行法官上挂下派制度,安排新录用人员、新提拔干部到信访窗口、办案一线锻炼,帮助干警在实践中成长。
(三)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先后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作风建设年”和“治庸问责”活动,重点整治审判纪律、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深入乡镇村组,听取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参加“三万”活动,与困难村民结对帮扶,为驻点村筹措资金整治环境和兴修塘堰。
(四)狠抓司法廉政建设。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听取职务罪犯现身说法。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配备廉政监察员1085名,将全省59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专项治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干警违纪违法比上一个五年下降48%。
(五)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省高院将775个中央新增编制分配给中、基层法院,为35个国家级贫困县(市)基层法院定向招录人员332名,缓解了基层法官“断层”问题;举办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7期、基层法官轮训班6期,培训干警2966人,促进基层司法水平提升;争取专项资金新建、改建法庭295个、审判庭66个,帮助基层改善执法条件;建成启用覆盖全省法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视频会议、远程提讯、司法统计的网络化,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发展。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省高院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联系,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座谈20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等活动400余人(次);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切期待,认真办理代表建议40件、委员提案14件,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158件,办理回复率、满意率每年均为100%,被评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建议、十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意识,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协调与配合的规定》,落实并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在73个法院试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网络民意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全省法院的每一项成绩、每一点进步,都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建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从内部看,少数案件质量不尽如人意,在裁判文书、程序适用、实体处理上存在瑕疵;极少数法官作风不良,举止言行失范,办案不公不廉,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从外部看,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形依然存在,“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涉诉信访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成为严重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少数人利用网络舆论炒作个案,干扰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有待加强。此外,基层法官年龄老化、职业待遇偏低、人才断层流失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并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