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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7 05:53:35来源:SRC-13

  四、综合运用审判管理手段,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全省法院先后开展“审判管理年”和“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审判权的运行,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一)强化审判质量管理。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量化分析、整体评判。从2010年开始,全省法院每年抽选1万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在此基础上,于去年广泛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裁判文书、庭审“三项评查”活动,评查涉诉信访案件1452件,评查裁判文书226069份,开展庭审观摩、评查30120次,及时发现、整改质量瑕疵问题。(二)强化审判效率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控,按照法定办案期限,进一步细化每个流程的工作时限,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决。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提高诉讼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3.54%。(三)强化审判绩效管理。依托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形成狠抓案件质量的“倒逼机制”。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开展岗位目标考核,引导法官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省高院连续四年开展“精品案件”、“办案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鼓励法官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四)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审判层级监督、制定规范文件、编撰参考案例等形式,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坚持依法纠错,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4023件,决定再审5617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2093件,占全部生效裁判的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