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徐勇)昨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省直单位关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洪湖、梁子湖、长湖所在地负责同志和基层湖长座谈,了解湖泊保护的重点难点,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做好相关准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玲说,水是湖北的优势,湖泊是湖北的骄傲。严格执行湖泊保护条例,依法加强湖泊保护,既是我省当前水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也是对人民群众诉求的积极回应,更是建设灵秀湖北,推进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总结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查找不足,搞好整改;要通过执法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部门的履职能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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