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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广晶:践行绿色生活 建设生态湖北

发布时间:2015-06-05 17:28:12来源:SRC-13

  曹广晶

  (2015年6月5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这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了环境日的重要意义。所以,今天既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首个法定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推动绿色生产,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绿色发展已逐步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主流追求。当前,我省正在加快实施生态立省战略,“践行绿色生活”既顺应了中央关于绿色化发展的要求,也是生态湖北建设的应有之义,必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推进。

  践行绿色生活,要着力弘扬绿色生态文化。要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道德观和新风尚,让绿色生活成为一种时尚潮流,成为生态道德的至高点。要加强宣传教育,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要注重挖掘湖北地域文化中的生态特色,树立“天人合一、生态荆楚,灵秀湖北”的生态文化品牌,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湖北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践行绿色生活,要着力培育绿色消费理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消费行为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损害越来越严重,攀比、炫耀、浪费行为滋长,这些行为的环境代价是消耗更多资源能源,增排更多温室气体和污染物质,所导致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践行绿色生活,就是要自觉摒弃和抵制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等不健康、不文明、不可持续的生活习惯,克服消费至上的思想观念,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践行绿色生活,要着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顺应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发展潮流,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要抢抓国家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等重大战略,着力推进省域产业结构升级和绿色转型。要以推进“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突破,打造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循环高效的“两型”产业。要以绿色农业、绿色工业和绿色服务业为主体,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

  践行绿色生活,要着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绿色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方式,也是社会公众的一种责任和义务。践行绿色生活,要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要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鼓励低碳居家,低碳消费,低碳出行,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融入生活中的每个细节,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生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唱响绿色生活主旋律,自觉投身绿色实践,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气,为推进湖北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