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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2-02 06:53:58来源:SRC-13

  (2016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