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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2-02 06:54:16来源:SRC-13

  (2016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明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