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江卉、通讯员顾丹、实习生赵子萱)“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决不让办事群众跑回头路、冤枉路。7月6日,《湖北省司法厅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公布42项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
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让办证群众少跑冤枉路。省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职务,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
推广“互联网+公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省将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逐步推广网上公证申办平台。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开通微信城市服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在线公证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整个在线申办公证的流程。
公证事项“限时办结”。方案要求,全省各公证机构要明确最快办结时限,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并提供邮寄、快递等方式发送公证书。
此外,我省将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作者:王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