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彭小萍、通讯员熊伟、陈霞)机动车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如何处罚?11月20日,十堰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张湾医院路口开展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及横穿马路专项整治。对过马路闯红灯的市民,交警给出3种处罚方式:罚款10元,进行义务劝导,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违反交规情况并集齐20个赞,任选一种便可放行。
当日上午9时37分,在公园路张医岗路口,一名女子过马路闯红灯被民警拦下。经民警教育后,该女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选择接受在路口站岗执勤的处罚。10时08分,一刘姓男子闯红灯被民警拦下,面对处罚,该男子选择发朋友圈“曝光”集赞。15分钟后,该男子在朋友圈集满20个赞,民警将其放行。
整治中,有网友表示,一发朋友圈,别人都知道自己闯红灯被拦住了,“没面子”。对此,三大队民警称,之所以要发朋友圈集20个赞,是想以点带面,达到广泛传播的效果,“如果有20个人看到朋友圈这条信息,就会有20个人以此为戒并知道要遵守交规,那么1个人就可以带动20个人文明出行,朋友圈人数越多,传播的效果就越好。”在当天1个半小时的整治中,该大队共查获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及横穿马路11起。其中,5人选择义务站岗接力,4人选择发朋友圈集赞放行。
据悉,十堰市行人闯红灯的“三选一”教育处罚措施于今年8月15日开始推行,受到市民广泛点赞。目前,全市共查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4026起,其中有2889人接受罚款,589人选择义务劝导,548人集赞免罚。该举措从实施初期,平均每天有50多人被批评教育,减少到现在的个位数。
“每个人都有荣辱心,此举不在于惩罚,而在于加强社会教育,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表示,文明交通不仅需要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每位市民积极配合,“机动车司机遇到行人时能自觉礼让,行人不闯红灯、结伴快速过马路,相互尊重,城市才会更文明、更有温度。”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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